摘要:蒋先生是有数的前辈经济学家,望之弥高,与他书信往返,自是翼翼小心。 ...
近几年随着科技投入的增加,无形资产投资有所增加,但相对于庞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而言,所占比重仍然很小。
本次金融海啸是受到新自由主义的影响,由资本泛滥而导致的,特别是透支消费和错综复杂的借贷关系产生了大量的虚假繁荣。以借贷为支柱的美国经济随着金融危机而产生生产过剩,进而导致钢材等原材料暴跌,美国支柱产业随之陷入严重的困境,全面的经济危机开始迅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从美国向全世界蔓延。
对新自由主义的反思 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的贪婪,如果经济行为完全私有化,那么经济主体就会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到公共责任。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遏制这种势头,反而是鼓励虚拟经济的发展,这就是一个扩大危机的错误引导。同样不可忽略的是金融领域的严重过剩,毫无限制的金融产品逐步积累危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各环节中,信用无处不在,由于资本贪婪产生的泡沫导致金融的无限膨胀。全面的金融危机由是爆发,新自由主义潜在的不利因素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随着泛滥的资本开始爆发。这给中国正在转型期间的经济政策敲响了警钟,尤其在是当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国家干预和政府规制的方向选择决定了经济建设的兴衰成败,因此必须认识到新自由主义的本质危害,以确立正确的干预和规制政策。
①而目前的研究大部分都认为,新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古典自由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结合的产物。资本贪婪使金融衍生品泛滥,由于资本贪婪,监管部门不但缺乏有效规制,还放松了监管。如果分析北师大董藩教授在文章的提出的六条反对‘以房养老方式的理由,我们可以看出用僵化的思维来否定新生事物的做法多么荒唐有害。
简单地说如果未来房价看涨,银行愿意搞,客户却觉得吃亏,反之亦然。那些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积累的房子资产却因国有银行为主的金融制度的无作为而无法得到盘活用于补贴生活,‘端着金碗要饭,等到老人百年后房产有可能落入与他(她)利益无关的人们(甚至是不孝之徒)手里。比如‘多轨制扩大社会的不平等,低效的运行机制必然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早日枯竭,最终落入类似于‘庞氏骗局的结局。商品房建设用地和耕地不一样,它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区位。
本来如果全社会采用‘养儿防老的方式,老人把房产留给子女,由子女负责养老,那么房子所有权的世代转移过程无需通过金融机构的中介而自然得到解决。对老人来讲也有利于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即房价上升,可要求增加发放‘倒按揭贷款数额,反之亦然,这样的做法能够让金融机构和顾客双方都满意。
其次采取灵活的合约方式完全可以解决双方达成共识的难题。如果像发达国家那样,子女需要交高额的遗产税才能继承房产等父母遗产的话,那么‘房产留给子女的社会传统观念的效力就会立马大减,况且我国实行遗产税是早晚的事。尤其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的年代里租房市场的重要作用更为明显。但是对那些希望在熟悉的居住(包括房子和周围人文社会条件)环境中安度晚年的老年人难道就没有一点办法盘活资产来增加消费能力吗? 老年人的居住习惯需要大力发展‘以房养老据报道,我国家庭房子拥有的比率高达90%以上,远远超过美国等等先进国家,但仍有不少‘专家还在搞什么‘居者有其屋的乌托邦主张来为高房价推波助澜。
当然这也涉及到我国租房制度的规范化和出租双方的诚信文化建设。尽管去年以来政府的文件上已规定‘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养老的补充手段,政府准备加以推广,但是社会上至今仍有很多人并不看好‘以房养老的方式。其实人们在一生中只住在同一个地方(甚至同一个房子)的生活方式既有长处,也有短处。尽管大多数人反对推迟退休(或延迟领取退休金)年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结构本身已决定推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或个人多付少收)迟早不可避免。
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同于中小企业,生存运行的时间很长,即使有个别机构破产,也可以由其他金融机构接手原来的资产和债务继续执行合同。尽管它以‘70年使用权的概念来进行包装,刻意回避‘土地私有这个政治上敏感的概念。
购买商品房实际上买的主要是‘地产住房的特性在于它同土地不可分离。当然个人养老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因为它首先要求老人必须拥有足够的资产。
从防止风险和取得收益的技术性的角度看,金融机构根本没有理由反对开展这种‘倒按揭业务。像国外那样,一个楼里的装修风格一致有利于人们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事业等其他领域,包括更方便地选择对自己更适合的居住环境。它为我国实行‘以房养老提供独特的有利条件。但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侵蚀和削弱了这个制度,而我国政府长期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又对‘养儿防老的社会基础‘釜底抽薪。当然具备经济条件的老人出于对子女的爱,可以把一辈子节食缩衣攒下来的资产(即房子)自愿留给子女,但是这只限于自愿,并不存在必须这样做的所谓的‘社会道德。其实灵活规定和定期修改合约条件完全可以克服这个难题的。
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浪费和重复操作,需要采用‘倒按揭贷款方式只对已经发生的长期的零星贷款部分计息。从严格的经济行为的角度讲,子女也是一种重要的资产,所以人类出于本能和亲情养育子女的行为类似于积累资产,‘养儿防老是人类历史上最有效和持续时间最长的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房价预期不明朗,房子的价格因区位,大小,剩余使用权的年限,装修质量等因素千差万别,最重要的是老年人的生命预期难以把握,房价的客观评估机构太少,所以让那些长期靠存贷差价稳当赚钱的国有银行去开辟这种费力的金融业务,靠抵押一个房子来负责老人的一生简直是自找没趣的事情。有不少父母为了子女早日买房连准备养老的积蓄也提前支出。
当时有感于国内某主要经济报刊上刊登一篇全面否定‘以房养老方式可行性的评论员文章,觉得对那些逻辑混乱的观点应该给与驳斥。我国既然没有北欧一些国家那样成功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加上国家的家底还很薄,也就不可能全靠政府来解决老百姓的养老问题。
房价的上升完全就是土地价值增值的反映,房主卖房时取得房价上升的差价也只不过是取得土地增值收益的体现而已。所以有‘60岁以前人养房,69岁以后房养人的说法。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土地私人所有,即使实行经营承包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也不允许农民行使完整的使用权,受益权和转让权。租房市场的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推动经济活力的作用。
‘居者有其屋的做法是小农时代观念的遗产,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一样,没有经济上的合理理由,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潮流。其实没有比这个理由更荒唐可笑。
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搞金融创新,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再说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遗产税的概念,子女继承房产没有代价。
商品房的自由买卖权利是个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那块土地的完整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根本标志,本质上同买卖私人土地没有什么两样。把房产留给子女的所谓社会传统观念本身就是过去‘养儿防老方式盛行世代的产物,单一的房产也只留给长子,其他子女并无权利继承。
我们能容忍这种现象吗?政府的责任不正是消除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吗?‘以房养老方式既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之忧,金融机构又有了扩大生意的新的路子,国民经济因扩大老年人的消费能力而有了新的发展动力,这样的‘一箭三雕的好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完)韩洪锡 LG经济研究所(中国)顾问/经济学博士 进入专题: 以房养老但是在中国(尤其是证券市场不发达的现在)老百姓投资的主要方式还是购买住房,所以大多数老年人可动用的资产形态也只能是住房。其实没有比这个理由更荒唐可笑。但是它们不愿采用这种贷款方式的原因在于,老人的贷款需要不像买房那样一次性支付,而是按月零星需要而且是长期性的。
有些人担心‘倒按揭贷款方式下银行只能等到很多年以后才能收回贷款,所以加重金融机构的风险。至于金融机构向老人支付的零星消费贷款规模以及最后处分的房产抵押品价值多少只不过是单纯的计算问题。
当然个人养老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因为它首先要求老人必须拥有足够的资产。商品房的自由买卖权利是个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那块土地的完整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根本标志,本质上同买卖私人土地没有什么两样。
因为它不但对老年人不公平,也不利于需要靠自力更生的子女健康成长。对中国普通百姓来说购买艺术品,股票,债券,贵金属等积累财富的方式远不如购买房产重要和普遍。